R&D MANAGEMENT
科研机构建设
根据《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科研机构管理规定》,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科研机构根据其批准设立的主体不同,分为三类,包括政府批准机构、自主设立机构和与院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共建机构。
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正在运行的各类科研机构共四十余个。
一、自主批建机构:院引进高校重大科研团队自主设立的机构,包括:
(1)根据清华天津装备院战略领域建设需要已设立的研究所、研究中心;
(2)支持清华天津装备院战略领域快速发展设立的研究中心。
二、政府批建机构:政府部门批准依托院自主批建机构设立的工程中心、实验室、科技服务机构等。
三、企业共建机构:院以协议形式与院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建立的联合研究中心、研究室,包括:
(1)依托院自主批建机构,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或国(境)内外企业合作建立的联合研究中心;
(2)依托院自主批建机构,与国内外中小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的研究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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